第411章 叶莲练手(2 / 2)

几天后,

当姜茹曼再次出现在了林祥办公室的时候,一脸的兴奋的将自己手中和三大运营商的合同摆到了林祥的面前。

林祥都不用翻合同,只看其一脸喜悦的模样,便知道这次合作的结果肯定大好。

不过其然,

当林祥看到,扣除市场广宣成本五五分账之后,林祥都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。

既然技术、运营等等其他的成本不需要承担的话。

这相当于,下载一首次彩铃3块,星耀娱乐什么都不需要管,版权费就能收入1块多。

面对林祥的差异,姜茹曼也解释道:

“他们虽然看到了这个市场的前景,但是目前也只是和我们‘星耀’进行试点合作,所以才会给我们很高的比例。

而且我们都是签了保密协议,

我估计到时候这个‘彩铃’业务一旦大火,其他唱公司和他们合作的时候,可不会这么简单了。”

对于姜茹曼的话,林祥点了点头。

毕竟林祥比谁都清楚,三大运营商的强势。

虽然三分天下,随时都个你死我活,但是关系的集体利益的时候,他们的关系简直比亲兄弟还亲。

正在林祥以为这个事情尘埃落定的时候,姜茹曼嘴角露出一丝坏笑。

随后从另一个文件夹里,拿出了一份合同摆到了林祥的面前。

“这是移动单独找我洽谈的一个附加合同。”

林祥结果一看之后,忍不住发出一声国粹。

“卧槽,竟然还有这种好事?”

“签不签?”

面对姜茹曼的问题,林祥毫不犹豫的便将自己的名字写了上去。

“有钱不赚,这不王八蛋吗?”

“好,我这就找移动那边的负责人。”

姜茹曼说完,便直接扭着妩媚的腰肢,快步离开了林祥的办公室。

其实移动提出附加合同也很简单,

他们就是要求林祥成为移动的独家代言人,允许接另外两大运营商相关的广告。

同时必须为移动定制一首专属广告歌曲。

而给林祥的待遇,不仅有每年500万的代言费。

而且“星耀娱乐”与移动之间关于“彩铃”合作原本的五五分账,改为六四。

这样的要求,在林祥的眼中简直和送钱没任何区别。

所以林祥当即就毫不犹豫的答应了下来。

没过多久,

看到叶莲一副乖乖女的模样出现在了林祥的办公室,熟练的给自己泡着咖啡。

林祥询问道:

“音乐版块那些人员部门熟悉的如何了?”

“大部分都了解了?”

结果叶莲递过来的咖啡,林祥抿了一口之后道:

“行,那我给你一个任务,你先练练手。”

随后,林祥拿过纸笔写写画画之后,很快便将其推到了叶莲的面前。

“呐!这首《香水有毒》交给翟紫格来唱,尽快让其发行。”

“好的,祥哥!”

叶莲接过之后,乖乖的答应了一声,告别林祥之后便紧张的朝外走去。

嘴上还忍不住小声嘀咕着:

“先找法务部注册版权,再联系艺人及经纪人....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