庄柯平来到艾家屯的第一天晚上,注定是不平静的。庄所和邬坊察走后的半个小时之后,庄柯平的肚子就开始了起义。
“玖烛,柯平去哪里,我给你们送热水了。”半个小时之后,艾勇又一次来到了药圃的简易房。看到只有童伴稚在这里,而庄柯平不在。
“他去方便了,估计是拉肚子了。”
“这谁不知道吃稞薯,喝凉水拉肚子。这孩子还真那么不听话,幸好,我给他带来了草药。”艾勇左手晃了晃手中的伏安趾,然后很关心的问。“要不要紧,如果厉害,咱们就拉他去医院。”
“没事儿,我回来啦,感觉好舒服啊!”庄柯平满不在乎的对艾勇说,“我每天晚上都要来一次。你知道吗?”
“你说你受了多大的罪,你什么时候不舒服了?还人最舒服的时候就是拉完屎的时候。”童伴稚对他进行了调侃,低强度的调侃有助于拉近两个人之间的关系。“别说,你说的很有生活呀。”
“哈哈哈,是吧?”
“你们两个别光顾说笑了。把这草药泡到水里喝,明天就不会拉肚子了。”艾勇像一个长辈一样的关心着他们。
“这玩意儿是啥呀?治拉肚子吗?”
“这个草药叫伏安趾,特别治拉肚子。特别是吃完稞薯之后,再喝凉水的这种。”
“这玩意儿为啥叫伏安趾啊?它是怎么治拉肚子的?靠谱不靠谱啊,看它这个样子不像是拉嗯肚子的。”
“你不知道吗?这是一个故事。就是传言在很久以前,一个山村漂亮的姑娘,全家人都因为吃了稞薯,之后又喝了凉水,全家人拉肚子差一点儿就要死了。这个姑娘就说,谁能治好他们全家的拉肚子,她就嫁给谁?结果有个叫伏安的猎户,就拿了这种像脚趾一样的草药给他们泡着热水喝。结果全家人拉肚子的问题都解决了。后来人们就把这种草药叫做伏安趾。你们知道了吧?”
“就一个治肚子的草药,还搞了一些爱情营销。这些古人真是闲的慌,治病就治病吧,还要加上一些爱情故事。”上一秒,庄柯平还在床上疯狂的吐槽。下一秒,穿上鞋就往外跑。“不行啊,这玩意儿真快。”
“不听老人言,吃亏在眼前。来,兄弟你先喝一碗。待会儿回来的时候让他再喝。”艾勇端起水碗,递给了正在看热闹的童伴稚。
“我没喝凉水,没事儿。”
“那你也要喝,这外面这么凉,喝了可以暖暖身体。还说你没有喝水,吃那么多稞薯,你不渴吗?”
“哥,今天晚上你在这儿休息吧。别来回跑了,你这来回跑的比干活儿都累。”喝完水之后的童伴稚,邀请艾勇一起躺到床上休息。
“行,今天晚上我就不走了。你们两个这半大小子在这儿住,我也确实不太放心。”睡着,艾勇就躺到了童伴稚旁边。“其实,你们两个人的动手能力还可以的。你们还知道弄一些石头块儿和木头铺一下床。就是我们村儿的山里孩子也不一定有你们这种想法。不过这里的条件确实简朴,你们两个就不应该来这里野营什么的。”
“艾勇哥,你别说了,快点儿睡吧。”童伴稚打着哈欠说。
“行,你睡吧。我待会儿看看柯平怎么样了?”
就这样,童伴稚睡着了。他今天的睡眠质量太好了,跑了那么远的山路,熬到半夜两点钟。
“这东西确实有劲儿,感觉我被拉的浑身无力。”庄柯平经过了两次拉肚子之后,说起话来都有点儿虚了。“今天刚来就被上了一课。”
“快点儿把水喝了,你喝了之后就会感觉好一点儿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