瞥了一眼周遭的小情侣们,他起身离开,没有心思把现在的地址发给安宇莫。
重新走回亮的跟清晨似的街道,把手机当篮球似的把玩着,一不注意,撞上路边的消防栓,疼的龇牙咧嘴。
手机脱手,被来往的人潮踢出好远,林正森越过人群跟在后面追。
远远看见手机撞上一块白色的瓷砖后再也不动。
有人先他一步,捡起了手机,四周张望,像在寻找它的主人。
林正森下意识停住了脚步。
只见在一面摆放着各类洋娃娃的橱窗前,坐着一位黑发紫眸的气质少女。
林正森认出她身上穿着的橘金色衣服是澄之晓的校服。
“hi。”跟刚才醉醺醺的模样不同,他焕然一新,面对陌生女性,他总能这样切换自如。
女生胸前的名牌被长发挡了大半,只能看见她的姓氏“韩”。
在风中摇摆的衣领,露出他线条分明的锁骨,“看来我的手机比我更懂搭讪。”
自然上翘的嘴角在他深情而不冒犯的目光下,更显得他帅气随性。
“你的?”女生站了起来,竟比林正森还要高出一点,嗓音也偏向中性。
林正森愣了一下,喉结滚动,心想着对面这人可能是个男生。
他如同浇了一盆冷水,温度瞬间降了下来,“啊,对。”
女生问:“怎么证明呢?”
林正森演绎道:“你现在把它狠狠摔在地上,就会发现这条大街上只有我这么一个伤心人为它痛哭流涕。”
女生笑出声,不得不说她那双紫色眼睛生的实在很好看,“给你。”
林正森没有立马去接,反说道:
“我还能念出上面的密码,不用验验看?”
“半天了也只有你一个人不是吗?”握着手机的一端,女生又往前递了些。
“那就……”林正森犹豫了一下,还是说道,“谢谢女侠啰。”
说罢,他下意识伸出带着皮手套的右手,斟酌一番,又换了另外一只手。
注意到他的动作,她好奇道:“你受伤了?”
“该怎么说呢。”林正森卖关子道,“要不打辆车送我回家,我再跟你细说?”
女生皮笑肉不笑得扫了他一眼,“然后跳到第二天,两个人一起做早饭?”
“这怎么可能。”林正森摆着手,一副你把我当什么人了的样子,他说,
“我的口味可没那么……”快到嘴边的“重”字还是略有顾虑的咽了回去。
他顿了几秒,努力整理汇总在脑海里的措辞:
“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风格、喜好,作为旁观者是不该去指指点点、多管闲事的。
但怎么说呢,我还没有往那方面发展的打算。
至少现在,是百分百一点也没有的。”
手机铃声在他说完这番话后刚好响起,亮起的屏幕上显示出他倒背如流的号码。
他立刻接起,贴在耳边,兴奋得像一只摇尾巴的小狐狸:
“队长!你还是需要我的对吧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