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9章 钟繇生平(2 / 2)

史学家袁宏对此评论道:“民心本希望保全自身却难以长久保全,因为外界诱惑与内心嗜欲总会引发贪竞、放肆之举。当进取无法满足欲望,就会滋生苟且侥幸;希求无度无法满足,就会引发奸伪忿怒。先王深知此弊,故先用德教陶冶民心;若心未化,则以刑罚约束。《尚书》说:‘百姓不亲睦,五伦不和谐,司徒需推行五教;蛮夷侵扰华夏,寇贼为非作歹,司寇需施用五刑。’可见德教与刑罚需结合使用,夏、商、周三代皆如此。《周礼》规定:‘让受墨刑者守门,受劓刑者守关,受宫刑者守内廷,受刖刑者守园林。’这是肉刑制度的具体应用。荀子也说:‘杀人者死,伤人者刑,这是历代圣王的共同法则,不知起源何时。’但杀人者死,却无法杜绝杀戮;伤人者刑,却无法消除伤害,说明重刑只能威慑未犯罪者,不能根治恶行。

要从根本上止息犯罪,莫若先施德教。若等罪过彰显再用刑罚,就会导致该杀的人未必死,想伤人的人未必受刑。放纵而不教化,百姓就会陷入刑网。因此,刑罚的作用在于约束不可挽回的恶行,而礼教则能明辨善恶,在杀人之前劝止其情,示以耻辱,在伤人之前羞愧其心。所以轻微过错可通过教化消除,不必等到犯罪受刑。最终不得不施刑的,已是教化无效之人,此时即便伤残其肢体,也是为除天下之害,又有何不妥?遵循此道,风化可渐趋淳厚,刑罚可逐渐减少。

周成王、周康王时期,难道是靠严格执行三千条刑律才实现刑措(无人犯法)的吗?实则是德教浸润的结果。汉初吸取秦朝酷刑的教训,推行宽厚政策,公卿大夫以议论他人过失为耻。汉文帝崇尚清静无为,张武受贿,他赐金使其羞愧;吴王刘濞不来朝见,他以礼教导其过失。因此吏民乐业,风气淳厚,每年仅审理四百起案件,几乎无需用刑,这难道不是德刑兼用的成效吗?

如今主张刑罚者,不先论德教之益,可谓舍本逐末。现行法律中,死罪与古代相同,免死的罪犯最多服五年劳役,释放后仍可回归社会。因此百姓不知羞耻,屡屡犯奸盗,导致刑徒众多而治安混乱。若教化不行,刑罚得当,一旦受刑(如肉刑),终身不得为良民,邻里尚且以此为耻,何况乡党、朝廷?如此,类似夙沙、赵高之流的奸人就难以作恶了。

古代通过言行考察善恶,君子自然远离刑罚。若因过失犯罪,可通过‘八议’(八种减刑特权)宽宥。像卞和、司马迁那样的冤案,是滥用刑罚的结果。若治国失道,即便没有肉刑,仍可能有人被处死,何况恢复肉刑呢?《汉书》记载:‘斩右趾、杀人后自首、官吏受贿、监守自盗等罪皆处死刑。’这正是班固所说的‘应当活命却被处死’的情况。如今不忍见伤残之惨,却安于诛杀之痛,这正是治国最应优先改变的啊!”

魏明帝太和四年,钟繇去世。明帝身着素服亲临吊唁,赐谥号 “成侯”。(《魏书》记载:有关部门商议谥号时认为,钟繇从前担任廷尉,审理刑狱时明辨疑案、决断纠纷,百姓无人怨恨,堪比汉代的于定国、张释之。明帝下诏说:“太傅功高德厚,位至太傅,评定谥号时应先依此标准,同时也要褒扬他如廷尉于、张般的德政。” 于是策赐谥号为 “成侯”。)钟繇之子钟毓继承爵位。早年,魏文帝曾从钟毓的封邑中分出部分,封钟繇的弟弟钟演及儿子钟劭、孙子钟豫为列侯。

钟毓,字稚叔,十四岁便担任散骑侍郎,机敏善辩、谈吐风趣,有父亲钟繇的风范。太和初年,蜀汉丞相诸葛亮率军围困祁山,魏明帝打算亲自西征。钟毓上疏劝谏说:“策略贵在朝廷制定的全胜之策,战功重在帷幄中的运筹帷幄。陛下无需离开殿堂,即可决胜千里之外。您应当镇守中原,作为震慑四方的后援。如今大军西征,虽有百倍声威,但关中的物资消耗巨大,损失不止一端。况且盛夏行军,连《诗经》都强调要谨慎,实在不是陛下御驾亲征的时机。” 明帝采纳建议,钟毓升任黄门侍郎。

当时朝廷大规模营建洛阳宫室,明帝前往许昌居住,天下官员需到许昌朝见。许昌城池狭窄,朝廷在城南用毡布搭建宫殿,还准备了鱼龙曼延等盛大演出,百姓因劳役苦不堪言。钟毓进谏说:“近年水旱灾害频发,国库空虚,此类耗费之事,可待丰年再做。” 又建议 “应重新开垦关内荒地,让百姓全力务农”。这些建议都被朝廷采纳施行。

正始年间,钟毓担任散骑常侍。大将军曹爽在盛夏时节发兵伐蜀,蜀军坚守不出,曹军寸步难行。曹爽打算增兵,钟毓写信劝说道:“我认为,真正的取胜之策无需亲临战场;圣王的军队,应是有征讨之名而无实际战斗。正如当年用干戚之舞可使有苗部族臣服,退避三舍能让原国敌军归附,不必像吴汉在江关、韩信在井陉那样强攻硬战。见机而进,知难而退,这是自古以来的用兵之道,望您慎重考虑!” 曹爽最终无功而返。后来钟毓因违背曹爽心意,被调任侍中,外放为魏郡太守。曹爽被诛杀后,钟毓回朝担任御史中丞、侍中廷尉。他开创了两项制度:允许已去世的君父的臣子为其辩白洗冤,以及士人为侯者,其妻不再被迫改嫁。

正元年间,毋丘俭、文钦发动叛乱,钟毓持节(代表皇帝行使权力)前往扬州、豫州颁布赦令,安抚士民,回朝后任尚书。诸葛诞反叛时,大将军司马昭(司马文王)计划亲自率军征讨寿春。恰逢吴国大将孙壹率部投降,有人认为 “吴国刚有内乱,必定无法再出兵,我们东路兵力已足够,可等待后续消息”。钟毓却认为:“分析敌情应设身处地换位思考。如今诸葛诞以淮南之地归附吴国,孙壹所率不过千人,兵力不足三百,对吴国而言损失微不足道。若寿春之围未解,而吴国国内趋于安定,就不能断定他们不会出兵。” 司马昭说:“说得对。” 于是带钟毓一同出征。(裴松之评论:诸葛诞献淮南投吴,孙壹率三百人降魏,称吴国 “有内乱” 本就不合常理,钟毓此议实在不值得称道。)

淮南平定后,钟毓历任青州刺史,加授后将军,升任都督徐州诸军事、假节(拥有临机处置之权),又转任都督荆州军事。魏元帝景元四年,钟毓去世,朝廷追赠车骑将军,谥号 “惠侯”,其子钟骏继承爵位。钟毓的弟弟钟会,另有传记记载其事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