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9章 对新党的刻骨仇恨(1 / 2)

此时新党的领袖人物叫作蔡确,蔡确这人出身寒微,考上进士以后也只是从邠州司理参军这样的小官慢慢做起,因办事得力,一点点从基层当到了当场宰相的高位,他的最大特点就是温和顺从,上边怎么说俺就怎么做。在这党争的生死攸关时刻,他的身上却缺少了权力对抗时所需要的那种果敢魄力。

面对旧党的步步紧逼,蔡确早已察觉到危险,但他实在是没有直面旧党硬刚的勇气,绞尽脑汁也只能从礼制上找理由提了个建议:“父死,儿子小皇帝三年不改其道,这才是孝道呀。”可以说这个理由找得也是极为恰当的,“以孝治国”是儒家治国的理论基础。一语既出,旧党都变得哑口无言,谁又敢去忤逆圣人经典呢。

但司马光不愧是史学大家,立即就找到了反击的角度,他指出,这废除新法不是所谓的“以子改父”,而是“以母改子”,是神宗光辉伟大的母亲高太皇太后在修改儿子生前犯下的错误,这样就不违反孝道了吧?

虽然在那个讲究“三纲五常”女性地位低下的宋代,“以母改子”的说法是闻所未闻,纯属司马光在歪解礼法,但谁又在乎呢,只要能让统治者找到能实现想法的借口就可以了。于是高太皇太后无比高兴的批准司马光开始准备操刀废除新法,然后让碍眼的蔡确不要再管所有的政务,去做个“山陵使”去给神宗专心治丧。

这时候蔡确彻底明白了,自己的失势已经无可避免,温驯的他选择了逆来顺受,他甚至顺从地表示,等干完这个山陵使的活就辞去宰相职务。他觉得,既然自己已经认赌服输,所有的恩恩怨怨也该一笔勾销,毕竟谁又会去在乎一个落了魄辞职的人呢?于是他就天天晃晃悠悠地开始应付差事。

但事实上蔡确想错了,他到底还是低估了司马光的滔天怨恨,而自己的隐忍退让将是凄惨后半生的开始。在司马光的指使下,刚到任的旧党谏官们很快就揪住了蔡确的两大条罪状:第一条是作为山陵使,出殡当天他应该与神宗灵柩寸步不离,但他要么走在队伍最前、要么落在队伍最后,似乎别有心事;第二条是作为宰相,应该率领众大臣为皇帝终夜守灵,而他却半夜出去早晨才赶了回来,估计是跑去睡觉了。

这明显就是欲加之罪的整人了,司马光紧跟着给蔡确扣上了一个“大不敬”的帽子。很快,早就认命的蔡确被罢相贬职陈州。

在元佑元年(1086年)的初春,蔡确轻装简从,自己赶着辆驴车就出了京。他的心情是失落的,同时是解脱的,虽然丢掉了高位,但总算离开了是非之地,也算是个好事。

新党党魁下台,旧党形势一片大好,借着威势,紧接着司马光当上了宰相。多年蛰伏下的他终于拿起了那把挥向新法的砍刀,他发誓要加倍让敌人感受到加倍的绝望,要把那个曾经压在自己身上的新法砍得粉碎。

第一个废除的是“保甲法”,而废除的理由更是直接体现了他“迂腐”透顶的本质,他说:“自大宋建国承平日久,百姓不识兵戈,这是大大的吉兆,后来王安石非要搞变法,让民间满是兵器,这是大不祥,所以一定要废除。”如果要现在的我们评价他这话,其实本身就有问题,难道和平年代就不需要练兵了?有兵器就不祥了?

他又说:“人家辽夏的民众,以骑射为业,以攻战为俗,我宋人天生就是种地的,不管怎么训练都赶不上人家,所以训练也是没有意义的。”对此后世很多人是嗤之以鼻:咋了,打不过难道就要放弃抵抗的希望嘛?这和汪精卫的顺民思想简直别无二致。

这条法令的更改更是引发了民间管理内部的深度变化,导致了整个管理体系的崩溃和重建,一时间整个国家乱成一团,大量地主官绅趁机侵占利益,立马掀起了一波土地兼并的浪潮。

司马光根本来不及去顾及什么“治大国如烹小鲜”的艰难平衡与小心维持,在不到半年时间里,他暴风骤雨一般地连废方田均税法、市易法、保马法等法。他心里也是着急的,多年的煎熬让自己身体日渐衰弱,他必须争分夺秒地在死之前彻底清除新法。

紧接着,司马光又盯上了新法中的关键之法免役法。而这部免役法可以说是新法中收效最好的,让大宋经济产生了发展的原动力,所以不仅是新党支持,很多旧党也对这部法典津津乐道。

司马光下达了新的政令:全天下五天之内,全面废除免役法,恢复差役法。役法牵涉国家税收和建设,关系国家财政的根本,即便要改也应该是用个几年时间稳步推进,而在只能快马跑步传递信息的古代,五天这点时间很多州府连通知都没法收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