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忘记哪个星期的周末了,回老家的时候摘了几个方瓜(一种蔬菜),在家里放了好几天了,也不见婆婆把它做成食物。
我问她为什么不把方瓜做成食物呢?婆婆说这种东西如果要做的话,应该也就做个面疙瘩汤吧,你们想喝面疙瘩汤吗?
我说没问题呀,家里大人小孩儿都喜欢喝。然后,当天晚上我们就喝到了方瓜面疙瘩汤。再然后第二天下班回家的时候,一看饭桌上又摆上了方瓜面疙瘩汤。
我看着桌面上的食物很无语,对婆婆说:“你是打算把这种食物连续做上几天呢?还是打算一直让我们把这种食物吃到讨厌为止?”
听着有点不礼貌,其实关于“一种食物连续吃,一直吃到生厌为止”,这种事情婆婆已经做了不止一次两次了。
一开始有这种念头是因为有一年婆婆喜欢买莴苣。她喜欢买莴苣到喜欢到什么程度呢?别人都是一颗两颗的买,她是一大捆一大捆的买,并且每次都要买上好几捆。
不管家里人如何评价这件事情,不管家里人后来吃莴苣吃到如何的暴躁,她还是坚持这种购物方法。
然后华丽丽的,先是从家里的老大开始再也不吃莴苣了。哦,忘了说一声,老大不吃萝卜也是因为这个原因。
再是家里人的一致讨伐,一致批判,终于婆婆从蜗居堆里面出来了。到现在为止,我们家里一周能吃上一顿莴苣菜就很不错了,再做下一次莴苣菜的时候,肯定家里没有人想去吃它。
不知道这种做法算不算是一根筋的行为?只要知道家里人喜欢某一道菜,那么婆婆就会做一次,再做第二次,再做第三次,然后再做第N次,一直做到你看到它就生厌为止。
可能对于某些人来说,这种说法有点凡尔赛了,有一种身在福中不知福的感觉。其实呢,这种福气谁想要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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