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五十七章:小时偷针大偷金,夜夜行窃难富裕
乡间管这种做贼方法的人,叫作“挨门贼”。
意即,做贼者特意等到天黑人们关门之时,不注意就溜进门里去藏起来。
等到深更半夜再放心大胆地行窃。
据传有一挨门贼,在半夜行窃时被男主人发现。
黑暗中,男主人还未来得及起床,挨门贼立马拿出口袋中藏好的铁钉和铁锤,他左手用铁钉对准男主人的肚皮,右手猛地一铁锤敲下去,铁钉就被钉进了男主人的肚子内。
“啊!”地一声,男主人瞬间吃痛,被痛得起不了床,也就无法制服或追赶挨门贼。
就这样,挨门贼大摇大摆地离开了行窃现场。
挨门贼不直接用铁锤砸男主人,是怕万一失手,砸死人!
一旦出了人命,他就脱不了干系。
很有可能他就得吃“花生米”。
花生米亦即临刑前的枪子儿。
那时候的律法,很多罪行都是判死刑。
故而吃“花生米”的刑犯特别多。
而挨门贼用铁锤钉一个铁钉进男主人肚皮内,既能从容离开,又要不了男主人的命。
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被抓。
那时没监控仪器,像这种小案子,挨门贼跑了也就跑了,案子不了了之。
就算万一被公安抓住,他的罪行也比较轻一些。
有一家的男主,外出经商未归,家中只留有一个妇女和一个小孩。
深更半夜,该妇人带着小孩正睡觉,突然听见房中翻箱倒柜的声音。
妇人被吓得半死,暗暗睁开眼,只见一贼正打着手电筒在她家房中翻找贵重物品。
妇人吓得一动也不敢动,赶紧闭上眼装睡,连翻身都不敢。
就怕被这贼发现她已经醒了。
她害怕这贼同样用铁锤把铁钉子钉进她的肚子里。
那样还不得痛死!
那时公安部门比较少,乡间的派出所都是设在镇子上。
而且家家户户都没有电话,报不了警。
实在有事要找镇上派出所,那得等早上八点钟以后,坐公共汽车去镇上派出所。
碰上没有公共汽车的乡村旮旯,那就得走路去。
往返一天的时间就这样没了。
头天晚上被贼偷,等到第二天上午再去报案,加上当时的破案技术落后,黄花菜都凉了。
万赖俱寂。
夜晚十一点钟,对于乡村来说,已经是很晚了。
一般的乡民都是八九点钟就吹灭灯盏睡觉了。
靠着煤油桶睡完一觉的马富民,精神抖擞,灵巧异常。
他睁开夜猫子一样的眼睛,就着窗外一点点的光线,从油桶中间钻了出来。
马富民放学后在合作社里,就已经看好了,哪样东西摆放在哪个地方。
因此,他摸索着往那些东西摆放的位置而去。
恰好在此时,店里一位营业员起床去上厕所。
马富民躲闪不及,赶紧背靠货架站着,然后慢慢地蹲下。
营业员提着煤油灯盏,走到外间,他一抬头,便看到了一个黑黑的背影。
“有鬼!”
他心里一个激棱,吓得他手里的煤油灯盏差点掉落在地。
尔后,他又见那个黑黑的背影慢慢地蹲下去了。
这下,他心里便明白了,这是店里进贼了!
当下,营业员也不作声,提着煤油灯转回房间里去了。
稍顷,两个营业员从后门不声不响地溜出去,悄悄叫来了好些年青力壮的村民。
一大帮子的人,提灯的提灯,拿棍子的拿棍子,合作社的前后门都堵死了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