院子里飘着肉香,姜晚和陆沉端着菜从厨房走了出来招呼着大家。
“快进来坐!菜都备好了!”
陆瑶也从学校下课回来了,一起在厨房忙活。
众人东看看,西瞧瞧,越看越羡慕。
“这,这家具都是新买的?”林国强盯着堂屋里摆的成套家具,很是惊愕。
这得花不少钱吧?
陆振华倒了几杯热茶,笑着说:“都是些粗笨玩意儿,等以后我们回了城里,还得劳烦大队长帮忙照看。”
说到底,这房子再漂亮,以后还是大队的,他们又带不走。
这话可把黄桂英惊的不轻:“陆大叔,这么些好东西,说留就留?”
黄桂英生来就是农村人,这几年不时有城里人来下乡。
不过大多都待个一两年,两三年,城里有好机会,就又回城了。
当然,有的待的时间会更久点。
陆家现在说这话,估计以后肯定也会回城。
陆振华点头:“这还能有假?这房子本就是大队的,将来我们走了,这里的一切也还都是大队的。”
黄桂英突然就激动了起来。
要是陆家走了,把这院子里的所有东西都留下,那她和兴儿可以带着孩子一起住进来啊?
这样一想,她就期盼着陆家能快点回城了。
林国强听了陆振华的话,不由点头:“成,以后的事,以后再说。”
其实陆振华这么说的原因很简单,就是想让大家知道,这房子再好再漂亮,将来都是大队的,并不是他们陆家所有。
这样,可能会让大家心里平衡一点。
今晚上,陆家一共摆了三桌。
而且这菜都是硬菜。
有糖醋排骨,炖的软烂的猪蹄子,红烧鱼,辣椒炒肉,还有凉拌黄瓜等四荤四素,一共八个菜,摆满一桌子,看着都诱人。
林小雨盯着面前的红烧鱼,筷子在碗里戳来戳去,被林志勇轻轻拍了下手:“别着急,等长辈先动筷。”
林小雨口水都要流出来了,她爸还让她别着急。
陆振华先举起粗瓷碗,碗里是自家酿的米酒。
“多亏了大伙帮忙,房子才能这么快修好,这杯酒,我敬各位!”
酒过三巡,气氛越发热闹。
黄桂英筷子如同失了火,再次夹起一块排骨,骨头缝都啃的干干净净。
心下不由感慨:早知道陆家这么阔气,当初就该让兴儿也来帮忙,说不定她也能跟着多吃几顿肉。
就像周丽娟,就因着林志勇来给陆家帮忙,没少吃好东西。
她想法刚落,就见陆沉拿出了一个小本本,同时又拿出了一沓大团结。
她一个机灵,还以为看眼花了?
正吃饭,这是干啥?
发钱呢?
黄桂英想的没错,陆沉是要发钱,不过,没她的份。
“大家最近都辛苦了,一开始我就说过,大家来帮忙一天按最高工分算,折合下来一人差不多就是10块钱,大家别客气,都收下。”
(本章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