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章 警员?我要当人上人!(1 / 2)

一小时后,深水埗,丽金酒吧包厢。

“阿b,你说的阿耀,是咱们堂口那个?”靓妈听完大b仔的报告,震惊得合不拢嘴。

一根女士烟掉在地上,烧焦了波斯地毯,她却毫无反应。

大b仔回应:“就是他,混江龙给了500万,就这么退出了广丰街。”

“但他在离开深水埗后被人谋杀,听说凶手是他的旧仇。”

靓妈忍不住呢喃:“阿耀从未展示过这么强的实力啊……”

大b仔回答:“对,我也很意外。”

“听说们只用几十人就将混江龙的几百人打服了。”

“混江龙手下十几人死亡,其他人全去了医院。”

靓妈倒吸一口凉气!身边的保镖们也互相交换疑惑的眼神。

他们非常熟悉凌耀,这突然的变化让他们意外。

沉默片刻,靓妈笑了:“阿耀这么强,今后谁敢在我们地盘上闹事!”

“没错,阿耀这次干得漂亮!”大b仔赞同。

靓妈问:“阿耀在哪里?”

“他应该回家了,现在很晚了。”大b仔回答。

“明天你去联系他,我要为他举办庆功宴!”

靓妈很高兴,对保镖们说:

“你们以后要多向阿耀学习!”

保镖们纷纷点头。

另一边,凌耀回到住处,洗漱完毕,系统提示响起。

“叮!恭喜宿主完成任务,独霸广丰街赶绝混江龙。”

“获得奖励,十万港币,自由属性点+5。”

凌耀知道,十万港币在系统中随时可用,他手头资金充足,不急于这十万。

但自由属性点对他来说非常宝贵,他用来提升敏捷、力量和体质。

完成后,凌耀打开电视,全是些琐事。

他看着自己的小房间,心想:“这种生活该结束了!”

港岛经济飞速发展,房价飙升,普通市民买不起。

就算靓妈这样的头目,也只拥有两个公寓。

只有大富豪或大社团龙头,如洪兴的蒋天生,才能住上大别墅。

凌耀这样的红棍,只能租房。

现在他有500多万,不会上交堂口。

他计划买套公寓,深水埗房价相对较低。

过几年,500万都不足以买房。

剩余资金,他已规划好用途,明天让占米注册几家公司。

赚钱是最重要的!

突然,他看到新闻,西九龙警督黄炳耀去世,而这正是他的上司。

凌耀关掉电视,心想:“黄炳耀是唯一知道我身份的人,他的死对我是件好事。”

根据警队保密协议,卧底档案是绝密,只有直接上司知悉。

电子档案的密码也是一样,黄炳耀突然死亡,应该便没有机会泄露密码。

但警务处是否备份了电子档案,凌耀并没有把握。

如果黄志诚知道凌耀是卧底,定会不计前嫌,竭力利用他。

因为黄志诚这个人善恶不明,为了打击罪犯不择手段。

凌耀砸吧砸吧嘴,心想明天还得观察警队是否会联系自己。

凌耀来到这个港片世界,绝对不甘心只做个普通警察。

“我要变成有钱人,更要成为人上人!”凌耀熄灯后躺在床上暗自决定。

与此同时,和联胜总部正在举行会议。

和联胜号称港岛第一社团,实际上实力远不如洪兴、东星、新记、号码帮、水房、倪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