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7章 防卫过当(1 / 2)

绝望 缘来灬如此 1191 字 2天前

“没有没有,我很明白您的意思,待我简单收拾一下就跟你们走!”

我心情无比愉悦,看到了活下去的希望,又有望找到亲生父母,简直是双喜临门!事情正如队长所说,派出所里的民警热情地将我们“安置”在一个房间内,并告知我,若有任何事情,摁响门铃就行。

几天后,队长找到了我,经过询问,我得知他姓余,人品极好,人际关系也处理得相当不错,大家对他皆是赞不绝口。

“招娣,我来找你,是让你提前有个心理准备!你的案子已经立案了,这意味着正当防卫不成立!应该被划归为防卫过当或者其他类型,具体的我也不是特别清楚。

但有一点可以肯定,情节不会太严重,我能透露的也就这么多!你只要全力配合蒋律师就行,他一定会为你争取最大的权益!”

“好的!非常感谢余队长的鼎力相助,不管最终结果如何,我都已经心满意足了!”

我满心欢喜,只要不是最糟糕的结局,那至少还有争取的余地。

半个月后,我被带往法院,我的案件正式开庭审理!

原告是检察院,并非卢家村的村民和村长 原因很简单,二狗和石头都已不在人世,他们没必要为了此事结仇,初步判断我不会被判处死刑,所以,谁也不想给自己惹麻烦,这就是残酷的现实!

法庭上,双方辩论激烈异常,检察院认为我是防卫过当,并非在遭受侮辱的当下进行反抗,而是事后才采取行动,虽然整个事件具有连贯性,但却显露出我报复杀人的倾向。

而蒋律师则辩称,我虽有此倾向,但事出有因!这是多年来我多次遭受对方摧残所致,并且是在对方使用暴力、以威胁伤害孩子的前提下,迫使我不得不采取极端手段,而且,凶器也只是家中常用的剪刀,并非事先预谋和故意为之!

蒋律师提供了我身上的伤势照片、作为凶器的剪刀,还有孩子们的口供、录音,以及对村民们的采访取证等,种种证据表明,主要责任在于被害人卢二狗,而我只是被动、被迫地采取了极端方式。

检察院也并非非要将我置于死地,因为我的情况较为特殊,并非单纯意义上的防卫过当,其中存在诸多其他因素,他们之所以立案,只是不想让正当防卫的概念在民众心中产生误解,不是说因为遭受欺辱,回过头就能进行报复,这显然偏离了正当防卫的本质。

正当防卫的定义颇为复杂,我听得云里雾里,但有一点我表示理解,检察院针对的并非我个人,而是整个社会,期望老百姓能正确理解正当防卫的定义,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,还给百姓一个安宁祥和的社会环境。

在双方激烈的唇枪舌剑之后,法官作出了最终的判决:

我的防卫过当罪名成立!判处有期徒刑三年、缓刑三年!

这份判决书一出,我陷入了沉默,虽说我已知晓蒋律师已竭尽全力,法官也已从轻判决,可三年之后,孩子们才十二岁和十一岁,我依旧要入狱三年,等我出狱,他们十五岁和十四岁,正是最为叛逆的年纪。我与他们分别三年,他们还会听从我的教导、顺从我的安排吗?

我心中忐忑不安,轻声询问蒋律师:

“蒋律师,能不能商量一下,让我缓刑十年?多判我几年也没关系!”

我用充满希冀的眼神望着蒋律师,满心期待他能点头,说有这种可能,尽管我心里也清楚,这几乎是不可能的。

蒋律师先是一愣,随后满脸不解地问道:

“为何要缓刑十年?还要多判几年?你是觉得判得太轻了?”

“不是的,这十年过后,我就能把孩子都抚养成人,那时我就能安心去坐牢了!多几年真的无所谓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