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1章 王侯将相入闾巷,街头自有少年狂。(1 / 2)

7月初,耐克为林锐和詹姆斯安排的中国行活动,正式拉开帷幕。

第一站,就是林锐的故乡,山城重庆。

按照耐克市场部的原定计划,首场球迷见面会和表演赛,将放在市中心最大的体育馆举行。

但在最终确认方案时,林锐却提出了一个让所有人都感到意外的修改意见。

他指定了一个地方。

重庆工商大学。

“Ray,你确定吗?”杰夫·施瓦茨看着地图上那个位置,眉头紧锁。

“这个地方……是不是有点太偏了?而且,只是一所大学的室内体育馆,无论是场地规模还是容纳人数,都远远比不上我们备选的市体育中心。”

林锐靠在酒店房间的沙发上,目光悠远地望着窗外。

“就定在那里,杰夫。”

施瓦茨还想再劝,却被林锐笑着打断了。

“杰夫,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。担心宣传效果,担心安保压力,担心场面不够宏大,对吗?”

施瓦茨耸了耸肩,算是默认。

“衣锦不还乡,如同锦衣夜行。”林锐用中文,轻轻地念出了这句古话。

施瓦茨和一旁的詹姆斯都听得一脸茫然。

林锐笑了笑,换回了英文:“这句古话的意思是,如果功成名就之后,不回到故乡去炫耀一番,那就好像穿着华丽的衣服在黑夜里走路,没有人能看见,毫无意义。”

“所以……”詹姆斯似乎理解了一点,“你是想回到你的家乡,好好地秀一下?”

“没错。”林锐打了个响指,“但对我来说,那所大学,才是我真正的‘故乡’。”

没有人知道,在前世,那个平凡的大学生林锐,曾在那座校园里,度过了四年无忧无虑,却又充满了对未来迷茫的青春。

他曾在那个不算宽敞的篮球场上,和兄弟们为了院系比赛的胜利而挥汗如雨。

也曾在图书馆靠窗的位置,假装看书,实则偷瞄自己暗恋的学姐。

还曾在学校后街那家烟熏火燎的烧烤摊,喝着廉价的啤酒,吹着关于未来的牛皮。

那里,承载着他最真切,也最宝贵的记忆。

这一世,他站在了世界的顶峰。

他要回到那个梦开始的地方。

……

7月5日,重庆工商大学。

从清晨开始,整个校园就彻底陷入了沸腾状态。

通往校体育馆的每一条道路,都被从四面八方涌来的球迷堵得水泄不通。

红蓝色的尼克斯1号球衣,和酒红色的骑士23号球衣,构成了人潮的主色调。

“林神牛逼!”

“欢迎回家,山城之光!”

“KingJames!Iloveyou!”

体育馆内,更是座无虚席。

就连过道和台阶上,都挤满了人。

下午两点,当现场dJ用尽全身力气喊出那两个名字时,整座场馆的屋顶,几乎要被声浪掀翻。

“让我们用最热烈的欢呼声!欢迎——”

“来自克利夫兰的国王——勒布朗·詹姆斯!”

詹姆斯穿着一身宽松的训练服,率先跑了出来,他张开双臂,享受着山呼海啸般的欢呼。

“接下来!让我们欢迎!我们重庆的骄傲!纽约的王!NbA最佳新秀,03-04赛季全明星mvp,03-04赛季最佳阵容二阵,NbA最闪亮的新星——”

“林——锐——!”

当林锐的身影出现时,现场的气氛,瞬间达到了顶点。

“mVp!mVp!mVp!”

那整齐划一的呐喊声,让站在场边的杰夫·施瓦茨,都感觉脚下的地板在微微震动。

他现在终于明白,林锐为什么坚持要选择这里了。

在这里,他不是一个遥不可及的NbA巨星。

他是所有人心目中,那个从家乡走出去的,亲切而又伟大的英雄。

这种情感的凝聚力,是任何一个商业体育馆都无法比拟的。

林锐微笑着,一边和球迷们挥手,一边用纯正的重庆话,对着麦克风说道:“各位兄弟姐妹,各位父老乡亲,我,林锐,回来了!”

轰——!

这句地道的家乡话,瞬间点燃了全场所有人的热情。

“可以啊!普通话不标准,重庆话说得这么溜!”

“哈哈哈,这才是我们重庆崽儿!”

球迷们笑得前仰后合,感觉和林锐之间的距离,瞬间被拉近了无数倍。

活动的第一项,是球迷互动问答环节。

被选中的幸运球迷,可以向林锐和詹姆斯提问。

第一个被选中的,是一个戴着黑框眼镜,看起来文质彬彬的男大学生。

他显得非常紧张,拿着话筒的手都在微微发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