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确认死亡时间。”程望冷静地说。
法医初步判断死亡时间约在凌晨一点左右,死因为机械性窒息。全身无其他明显伤痕,说明未遭严重暴力攻击,但尸体姿势僵硬,表明死前曾有挣扎。
“他用什么勒的?”程望蹲下查看尸体,“这里皮肤有压痕。”
“很可能是安全带。”法医答,“或者是车内其他可移动捆绑物。”
在现场另一侧的铁柜内,搜查人员还发现一只女士包,内有身份证、驾驶证,确认属宋芸本人。更令人注意的是,包内有一本小本子,记录了几段手写文字:
“L先生总是让我接他,深夜送去郊外……
上次说要给我介绍工作,但让我在车里等了半小时才下来,鬼鬼祟祟……
他看我微信时老是问我和谁聊天,我开始觉得不舒服了。”
“她早就意识到不对劲了。”王佳皱眉,“但没有报警。”
“她可能以为自己能应付。”程望轻声道,“就像很多女性面对熟人骚扰时的选择——先忍着。”
手机信号定位显示,黎相此后并未离开江州市,警方迅速布控所有出城道路。最终,在当天上午十点十五分,黎相于市中心一间快捷酒店被捕。他换了身干净衣服,刚刷卡准备退房。
面对警察,他仅说了一句:“我没杀人。”
可当他被带进讯问室时,看到宋芸的照片,他顿了一下,脸色苍白。
“她……她不是说会来的吗?”
程望看着他,一字一句地问道:“你昨晚带她去哪了?”
黎相眼神闪躲,声音发颤:“我、我只是和她聊了会儿天……我们没有争吵。我送她回来,真的。”
“但我们在你车里后座发现了她的指纹,还有你的拇指在安全带上的指纹——你勒死她时,用的就是那根安全带。”
黎相低下头,不再说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