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5章 喜欢手(1 / 2)

沈松月只记得自己是被大小姐搀扶回去的,她在浴缸里泡了许久,闭上眼睛的时候还在回味刚刚楼雾柔软唇瓣的滋味。

手指微微曲起,重新贴在自己的嘴唇上,模拟接吻,但并没有那种感觉。

那种柚子花香充斥鼻腔,心也怦怦乱跳的感觉。

到这么久也只发展成“唇友谊”,沈松月其实是想更进一步的,但现在,她连自己心底的那道关隘都跨不过。

又如何主动去撩拨大小姐呢?

沈松月回到床上,只敷衍的吹了头发,就躺回床上了,喝醉了还到处乱晃的,感觉并不好。

看所有的东西都是摇晃颠倒的。

楼雾躺在身旁,不知为何,二人之间裂了一道缝隙,似乎是避免肢体接触。

这并不是因为厌恶,而是一旦接触,干燥的柴火,会被灼热的高温给点燃,一发不可收拾的。

沈松月这一觉睡得很沉,甚至都没有做什么梦。

所以她醒来的时候天色也尚早,即便喝了酒,但因为稳定的作息,依旧能让自己在清晨的时候醒来。

趿拉着拖鞋,沈松月简单的洗漱,忙完这一切,她坐在桌边,打算趁着清晨学一会儿习。

都说活到老学到老,不应该因为毕业就松懈,相反应该更加认真。

只是才翻开书本,沈松月打算先简单的扫一下知识点,就发现书本之中夹着一张纸,书本侧面被撑的无法合上。

指尖挑动着书页,沈松月打开。

发现里面竟然藏着一幅素描画,画是由灰色的铅笔线条构成的,栩栩如生。

铅笔的笔尖没有刻意打磨过,所以画出来有些凌乱,但……沈松月伸手拿过纸张。

手指细长,骨骼在薄薄的皮肤下若隐若现,青筋顺着手腕的脉络一直蔓延,指关节的褶皱以及圆润的指甲和半月白,都画的太过逼真。

沈松月呼吸急促。

因为那手背上如同蛛网一般的疤痕,和自己手背上的疤痕对得上。

伸出手来,户外是晨曦的光亮,沈松月手放在白色的纸张上,和这素描中的时候几乎完美重合,就连大小都是一样的。

即便这纸张上没有任何主人的落款日期,也不能像字体那样,推算出来是谁写的。

但不必多想。

沈松月不用猜都知道是谁。

这栋别墅之中,除了自己,就只有大小姐了。

原来对方馋的是自己的手吗?

沈松月心中有些恍惚,低下头来,总算是知道,大小姐深藏于内心深处的喜欢了。

楼雾起来的时候已经是天光大亮了,沈松月正坐在椅子上学习,楼雾想起昨天两人在车上的行为,稍微有一点小小的羞涩。

[恭喜宿主拯救值加1!]

就在她准备再眯一会儿,就从床上爬起来的时候,系统的声音恰巧出现在耳边。

等等…这是怎么回事?

自己好像根本就没有干什么拯救的事情吧,难道是因为昨天将沈松月从酒吧门口拉回别墅吗?

可自己去的时候,沈松月早就从酒吧出来了呀,而且她身旁跟着的是沈兰,为此,楼雾还吃了好一顿莫名其妙的醋。

“醒了?”

沈松月手里捏着那张素描纸。

“楼雾,原来你喜欢的是这个。”

楼雾睡眼惺忪的,眯起眼睛去看那幅画上的内容,等到视线聚焦,她整个人脸都红了。

“你……你怎么有这个的!”

自己昨天可是塞进了厚厚的书本中,除非大早上特意花功夫去找,否则绝对不可能找到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