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愣了一下,然后笑了:“你还记得我?”
她点头:“你那时候站在寺门口,穿着灰布僧袍,拿着念珠,傻乎乎地看着我。我记得很清楚。”
我心里一震,像是一把干涸的井,忽然灌进了一瓢水。
“我叫陆明轩。”
她没说话,只是看了我几秒,忽然轻轻笑了:“你刚刚那一幕,挺像在演戏的。”
我一惊,脸上的血色唰一下退了干净。
她看着我,眼神冷静:“你安排的吧?”
我张了张嘴,话到舌尖,却一句也说不出。
她也不等我解释,只是淡淡说:“以后不要再来了。”
“你现在的样子……我其实有点不敢认了。”
我想说些什么,解释也好、道歉也罢,可她已经走开,背影干脆利落,没有一点犹豫。
巷子里静下来,连风都停了。
我站在原地,像个刚从戏台上摔下来还没醒的演员,脸上还有未卸的妆,台下早已人去灯灭。
—
阿宝赶过来,看着我苦笑:“她识破了?”
我没有点头,也没有摇头。
“对不起啊兄弟,”他挠挠头,“我们演得已经很自然了,谁知道她看得那么准……”
我没听清他说了什么,只觉得耳边嗡嗡响。
我忽然意识到:
我根本没有资格设局,也没有资格靠近。
不是我不够执着,是我——不够好。
—
那天晚上,我一个人走到新北江边。
河风很大,吹得我满脸生疼。我脱了鞋,把脚泡在冰冷的水里,看着远处灯火下的城市,恍如隔世。
我想起她最后说的话——“你现在的样子,我有点不敢认了。”
我低头看着水里的自己:脸瘦得脱形,眼窝发青,穿着一件褪色t恤,像个落魄到极致的流浪汉。
我终于明白,原来不只是我变了。她也变了。
她越来越好,而我越来越远。
—
夜里回到出租屋,我坐在地板上,没开灯。
月光从破窗投进来,照在墙上。
我拿出那张车牌号写满整页的纸,看了一会儿,第一次轻轻把它撕成了两半。
不是要放下,是我终于明白:
“想靠近光,得先成为光。”
我还不配。
还不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