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哥,要不要搏一把?”
阿宝坐在我对面的小塑料板凳上,点着一支烟,歪着头盯着我。
“搏什么?”
“英雄救美,懂不?”
我没答话,继续低头翻着手里的那本已经皱巴巴的《新华字典》。这是我在垃圾堆里翻出来的,虽然不太会用,但我把它当宝贝,一有空就翻几页,想着哪天能“说得像城里人”。
“兄弟,我都看了你快一个月了,”阿宝笑得像狐狸,“你每天像个鬼魂一样在学校门口飘来飘去,是人都能看出来你在等人。”
“你跟我说过你是来找个女孩的,我也没劝你放弃。但你这么等下去,她会注意到你吗?”
我合上字典:“我不想打扰她。”
阿宝吐了口烟圈,压低声音:“可是你喜欢她吧?”
我沉默。
他伸手拍了我一下:“那就搏一把。”
他告诉我,他认识几个小混混,愿意演一场戏:在林若瑶放学回家路上,几个人上前“搭讪”,然后他“刚好”路过,英雄救美。安排好了地点、时间、台词,甚至连“冲突强度”都控制得刚刚好,不至于吓着人,也足够让净空“光荣登场”。
我犹豫了整整一夜。
佛教说,“因缘果报,皆有定数”。
但这段情,我不知道有没有“因”,只知道心里的“果”,已经结得快压断了我所有的执念。
所以,第二天傍晚,我点了点头。
“行。”
—
事发地选在离新北一中三百米外的小巷,那里是林若瑶每天步行去公交站的必经之路。
我穿了一件还算干净的白t恤,用洗衣粉泡了整整一夜的牛仔裤,脚上的鞋也用刷子反复刷了好几遍。虽然鞋底还是裂开的,但至少比平时体面些。
我提前到了巷子口,站在一家报刊亭边装作翻报纸,阿宝和他找来的人躲在不远处的便利店门口。
下午五点一刻,林若瑶出现了。
她背着书包,低头看着手机,慢悠悠地走进巷子。
三个“歹徒”立刻迎上去,其中一个戴墨镜的小子笑嘻嘻地拦住她:“小妹妹,这么巧啊?”
林若瑶顿住了,皱眉:“你们谁啊?”
另一个凑近两步:“别紧张,我们就想交个朋友,别这么冷嘛~”
她的眼神明显变冷:“让开。”
“哎哟,别那么凶嘛,我们……”
她还没说完,我就冲了上去,一把把那个离她最近的小混混推开。
“干什么呢?!滚!”
三人装作惊讶:“哟,哪儿来的英雄?”
我一边护着林若瑶,一边大喊:“报警了啊!再不走就等警察来收拾你们了!”
他们立刻作鸟兽散,甚至还配合地骂了一句:“真晦气,踢到铁板了!”
我转头,看着她,心跳得像要炸开。
“你没事吧?”我尽量让语气平稳。
她看着我,眉头没有松,反而皱得更深。
那一瞬间,我几乎能听见她的声音,却没想到她说出口的,是这样一句话:
“你就是那个小和尚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