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老大拿着纸,在卢生面前晃了晃:“这可是合法的户贴,盖了州府的章的。”
卢生泄气了,周围人也知道,要是讲道理,讲律法,他们根本玩不过这些手眼通天的人。
他们这一帮蹲着的人,看着人多势众,都是无权无势的,真要闹起事来,大家也只能算是“暴民”,直接可以派兵剿了。
那三个爱管闲事的汉子,此刻也不敢轻举妄动了,毕竟他们以前吃过亏,犯了事,才从山东逃到亳州城的。
卢生嘴巴是顺溜,条理也清晰,可以有理有据,据理力争。那得是“依法”的地方才行。在这大宋朝,还是算了吧。你说“依法”,别人都想笑。这就是“你法我笑”。
如今大宋朝,虽然有《宋刑统》,但那就相当于一个“办事指南”,官员可以照着《宋刑统》判刑,这样方便一些。如果官员不嫌麻烦,可以按照自己意思来,“判之有据”就可以,最终怎么判,还不是官字两张口。
卢生只能认怂:“那我买,总行了吧,我买下那个丫头!你家伙计可是说了,今日只要有人能拿出十贯钱,就把那丫头卖给谁。”
三个汉子又站起来,看来当初的教训,也没那么深刻:“对,我们刚才都听到了!你们林家牙行的伙计说的,出十贯钱就卖,不能说话不算话!”
周围的人也都又站起来了,腿脚果然没有那么麻木了:“对,我们可都听到了,十贯钱就卖,你们林家要是说话不算数,以后谁敢来你们林氏牙行找活计!”
“对,要是不卖,以后我们都不来了!”
群情激愤中,张某总算是缓过了疼痛,站起来提醒林老大:“这四个女人,可是勾栏都定了的。”
“闭嘴,我知道!”
林老大见大家又都被煽动起来,他得群居守口,不能点燃这民意,不然暴民一旦生事,那就无法控制了。
于是他和缓了语气:“小兄弟,不是我们不卖给你,我们这么大牙行,自然说话算话,只要有购买资格的人,出的了十贯钱,我们自然是要卖的。”
卢生不明白了:“购买奴仆还要什么资格?”
林老大皮笑肉不笑:“这奴仆不是想买就能买的。 那得是有官员作保,或者读书人才能买人口的,若是你买了人去作奸犯科,我们牙行也是要担责任的。”
余得胜可是城里人,这些规矩他都没听说过:“胡说,哪里有这些规矩?我都没有听说过。”
林老大让人拿出一份官府颁发的“牙行章程”,指着上面一些文字:“两位兄弟,我就跟你们明说了吧,这些规矩是有的,只是从来没有人执行过。但是两位兄弟既然想讲规矩,我们就得严格按规矩来,你也挑不出我什么错处,对吧?”
这就有点类似“合法迫害权”,订立出一些特别宽泛的法律,平时根本不管你,但是要刁难你的时候,总是能找到相应的条款来收拾你。
你平时可以在田里烧秸秆,你也可以在家里烧煤烧炭,也可以路边随便摆个摊卖小吃,大家都见怪不怪,也没有人管你。但是哪天你要是得罪了人,对不起,我罚你款,砸你的摊子,那都是“有法可依”的。
儒家文化的熏陶下,大宋朝的人都讲究个“中庸”,都不喜欢明着来,讲究个“另辟蹊径”,特别喜欢玩这些小花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