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山县的夏日闷热得让人喘不过气,蝉鸣声在大街小巷此起彼伏。在这样一个平常的午后,青山县兴华普法法律服务中心的玻璃门被猛地推开,一阵热浪裹挟着一个中年男人冲了进来。
“我要讨个说法!” 男人红着眼睛,声音里满是愤怒与委屈。渠成顺放下手中的文件,抬头看向来人,温和地说:“您先别着急,坐下慢慢说。”
男人叫于某,他一屁股坐在沙发上,开始讲述自己的遭遇。半个月前,他在县城的一家商场买了一箱啤酒,准备和几个朋友在家小聚。谁知,当他打开一瓶啤酒时,啤酒瓶突然爆炸,飞溅的玻璃碎片划伤了他的手臂,鲜血顿时涌了出来。去医院缝了十几针不说,还耽误了不少工作,医药费、误工费算下来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。于某找商场理论,商场说是啤酒厂家的问题;找厂家,厂家又说是运输过程中碰撞导致,双方互相推诿,都不愿意承担责任。
听完于某的叙述,渠成顺皱起了眉头。他叫来负责诉前民事调解工作的周万发,两人低声交流了几句。周万发点点头,走到于某身边,“于先生,您先别太上火,我们会帮您处理这件事。不过,要想获得法律救济,有几个关键条件。首先,得确定啤酒瓶确实存在瑕疵,这需要有相关证据。其次,您受伤和啤酒瓶爆炸之间必须有明确的因果关系,这一点从您的描述来看比较清晰。最后,您这个事的诉讼时效只有一年,您得抓紧时间。”
于某一拍大腿,“法院已经调查过了,说啤酒瓶就是不合格!我这时间也还没到一年!”
“那太好了!” 渠成顺眼前一亮,“根据《民法通则》,您有权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赔偿。也就是说,您既可以起诉商场,也可以起诉啤酒厂家。等商场赔偿您之后,它还能依据违约责任找厂家追偿。”
这时,副主任张忠民走了过来,他仔细查看了于某带来的医院诊断证明、购物小票等资料,“这些证据很重要,不过我们还得再收集一些。老周,你负责联系商场和厂家,看看能不能先进行调解。”
周万发点点头,转身去打电话。与此同时,司法局退休的周万全也凑了过来,虽然他没有律师证,但丰富的工作经验让他在处理这类纠纷时游刃有余。“我觉得可以先给商场和厂家发个律师函,表明我们要走法律程序的态度,说不定他们就愿意坐下来谈了。”
渠成顺赞同地点点头,安排法务助理张彩娇起草律师函。张彩娇快速地在电脑上敲击着键盘,她专注的样子仿佛在编织着一张法律的大网,要将责任方牢牢罩住。
在等待回复的日子里,从信访局退休后来参与纠纷调解的戴世龙也没闲着。他凭借着多年在基层工作积累的人脉,四处打听商场和厂家的情况,试图找到突破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