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4章 入室盗窃案(五)(2 / 2)

“可以。”程望点头,“但同时,必须补齐他们对受害人日常生活的掌握细节来源。她的钥匙、社交软件、楼道出入信息,是如何泄露的?是否还有第四人提供了数据源?”

“你是说还有‘情报提供者’?”

程望点头。

“像肖越这样的偷窥型人格,往往依赖网络或现实渠道积累目标信息。他们不是‘黑客’,但他们懂得如何接近能提供便利的人。我们必须追踪他们信息来源。”

当天上午十点,技术科反馈新的数据:朱以鸣曾在一个“房产摄影”微信群中与某房屋中介职员王嘉宁有过十余次私聊内容,部分内容涉及“某女租户是否长期居住”、“是否有男友出入”等隐私性问题。

群内其他成员证实,该职员曾多次在群中“炫耀”自己掌握租户行踪,疑似以此换取免费摄影服务或小额报酬。

“他才是‘门’。”程望站在走廊尽头,声音冷硬,“所有人的漏洞,从他那里流出。”

中午一点,王嘉宁被带入讯问室。

他三十岁出头,穿着一件松垮的t恤,神情惶惑,面对审讯一言不发。

直到程望坐在桌前,缓缓摊开一张监控照片:“你三次带朱以鸣进入受害人所在小区,理由是‘摄影考察’,实则是便于他踩点。”

王嘉宁嘴角颤了颤:“我……我就是帮他开门……我不知道他要干什么啊……”

“可你给他的是她的房号、作息、是否锁门的习惯,甚至还说她‘喜欢一个人住’——这些你都说了。”

“可我只是想赚点外快……”王嘉宁声音抖,“他给我几百块,说想拍空置房的夜景照……我以为是正常的……”

“你以为一个陌生人要一位单身女性的门锁信息,是正常的?”

王嘉宁低下头,不再说话。

程望冷静走出审讯室,对王勉说:“控诉结构完善了。有前期信息提供者——王嘉宁,有共同跟踪控制者——肖越,有主谋伤害施害者——朱以鸣。三人配合,构成链条。”

“这已经不能被定义为普通刑案。”

“这是现实生活中最可怕的三种人联合起来——窥探者、共谋者、毁灭者。”

当天深夜,案件定性为“严重侵犯女性人身权利的合谋性暴力杀人案件”,移交市检察机关特别审查,同时全面启动关联案件排查。

公安厅上报建议:对涉案平台及人员信息流转监管漏洞展开行业通报,全面审视中介业主、第三方设备提供者等对隐私安全造成的深层影响。

程望站在警局大厅,翻着厚厚一叠移交材料,身边王勉低声道:“这个案子里,没有‘黑暗网’,没有‘神秘组织’,却比任何离奇故事都让人绝望。”

“因为这就是生活里最真实的恐惧。”程望平静说。

他望着玻璃墙上映出的夜景,忽然想起那位受害者的眼神——照片中的她笑得很轻,不是什么妖艳美丽,只是很干净,很普通,很真实。

“她从没做错什么,”他喃喃,“她只是生活着。”

而他们三个,毁了她的一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