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4章 入室盗窃案(五)(1 / 2)

凌晨两点,江州市局重案组办公室的灯依然没有熄。空气中弥漫着未散的咖啡味和打印纸的油墨味,一张新的案情重建流程图挂上了白板,纸张上用红笔标注出——“时间轴”、“进出路线”、“受害者反应”、“工具准备”、“致命行为时间段”几个关键词。

程望站在图前,手里拿着一支粗黑的马克笔,缓慢在时间轴上写下几个关键时间节点:

? 21:18 受害者下班返家,进入出租屋;

? 21:37 朱以鸣伪装成外卖员进入小区;

? 21:42 肖越进入小区;

? 21:47 受害人家中灯光熄灭;

? 22:09 受害者手机信号消失,可能为被控制后关机或损毁;

? 22:13 肖越离开;

? 22:26 朱以鸣离开。

“整整二十分钟。”程望的语气平淡,眼神却锋利,“朱以鸣独自在现场停留了二十分钟,而肖越则只在屋中停留了十三分钟左右,且出入路线几乎一致,说明他们沟通充分,计划不止一次。”

“也就是说,”王勉低声说,“他们对现场结构、逃脱路径、受害人作息有明确掌握。”

“这已经超出了‘临时起意’的范畴。”程望收回笔,“而肖越说自己只是‘偶然帮忙’,根本站不住脚。”

他转身看向坐在技术岗的法医周杰:“现场尸体重检报告出来了吗?”

周杰点点头:“重新复勘后发现,死者颈部勒痕与捆绑痕迹时间明显不一致。勒痕更早,估计是在22:01分左右就开始失去意识,而捆绑痕迹则至少发生在20分钟后,可能是在她意识模糊甚至死亡后。”

“什么意思?”王勉一愣。

“也就是说,肖越口中‘他帮忙捆绑她’的说法是假的。真正执行捆绑的是朱以鸣,且在她已经被勒晕甚至死亡之后才实施的。”

“为什么还要绑?”程望低声问。

周杰迟疑了一下:“可能是为了布置某种场面。让受害者看起来像是挣扎过、被制服。”

会议室一时沉默。那是一种病态的仪式感——用控制的象征强化内心的胜利,而这种胜利,只能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上。

天快亮了。

程望站在窗前,看着天边一点泛白。他转头问道:“肖越有没有说他当晚离开后去哪了?”

“说回酒店。”王勉看着笔录,“但技术那边已查到,他在案发当晚留下了一段远程登录记录。他用远程监控工具尝试连接朱以鸣安装的偷拍摄像头,意图观测案发全过程。”

“那他就是共谋。”

“而且是心理上更深的共谋。”

程望点点头,低声道:“从现在起,我们要重新定位整个案情叙述模式,不再将此案视为入室盗窃升级为故意杀人案,而是——有计划、有预谋、有共犯、有心防精密操控的性暴力犯罪引发的故意杀人案。”

他转头,语气笃定:“这是两名男性合谋侵犯一位女性隐私、人格与生命尊严的完整犯罪链条。”

“那我们是否可以上报申请将此案列为恶性重大联案?”王勉立即反应。